适用范围: 水稻田 制剂用量: 一套一亩地(100ml本品+100ml助剂) 不能**用量,稻苗和杂草低龄时,可适当减少用量。 使用方法: 茎叶喷雾 (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×15 (2)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剂含量×1000000)÷制剂稀释倍数) 用药期:移栽田在插秧10天后至抽岁前,直播田在秧龄35天以后的5~6叶以上,杂草出齐后的2~5叶期,天气无风晴朗、温度适宜用药。 喷施技术:按稻田茎叶除草剂使用方法,使杂草茎叶全面着药,药后2~3天进水,但不能淹没稻苗心叶,保水5~7天不能排水,其后转入正常管理。 注意事项: 1、每季较多使用一次。不建议与阔叶草除草剂混用。 2、弱苗、病苗高低不平的地块、水层深浅不一田块,不宜使用。 3、喷药时要遵守国家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手册。施药时穿胶鞋,戴橡胶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。施药时不得进食、喝水、吸烟。施药后要及时清洗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 4、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 5、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6、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或丢弃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 7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 8、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流、湖泊中,以免污染水源。 9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10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11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该避免接触本品。 中毒急救: 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 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 5.误服:不要自行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**解毒剂,对症**。